招生公告 根据泸教体发[2015]128号文件《泸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泸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泸教体发[2017]145号文件《泸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消除县城区泸定桥小学、成武小学新增大班额问题的通知》以及泸教体发[2019]132号《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我校拟定了2019-2020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条件,报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计划招收5个班,总招生人数为250人。 二、招生对象范围: 严格实行划片招生(阳辉桥以北)。招收: (1)户籍登记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泸定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职工适龄子女和在泸定县城区工作的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驻泸部队军人)随迁适龄子女。 (3)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购房定居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4)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务工或经商的本县籍、外县籍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招生年龄范围: 年满6周岁以上,7周岁半以下。(即出生于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 四、招生提交相关资料: (1)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 需提供: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 (2)泸定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职工适龄子女和在泸定县城区工作的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驻泸部队军人)随迁适龄子女。 需提供:1、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簿。2、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说明: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民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经营者、国有企业聘任制员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需加盖单位公章) (3)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购房定居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需提供:1、法定监护人(即购房者)和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具有能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2、不动产信息查询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不包含商铺、库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房屋产权如果与他人共有,共有比例不少于50%)。3、法定监护人(即购房者)在所购房产中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物管或社区出具)。 (4)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务工或经商的本县籍、外县籍人员(简称“申请人”)随迁适龄子女。 需提供:1、适龄儿童与申请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2、申请人与学校服务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申请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经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工商营业执照需相关管理部门确认盖章)。3、截止2019年8月31日申请人在我县购买社保满12个月的证明(由人社局出具缴费凭条),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费状态。4、申请人在泸定县办理的《居住证》(外县籍)或《居住登记证明》(本县籍)。5、申请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相关证明(租房合同)。 五、招生方式: 1、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坚持招生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落实划片就读。 2、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也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校现场咨询、指导网上报名。 3、本年度招生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录取人员为符合招生对象范围第(1)类和第(2)类适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人员为符合招生对象范围第(3)类和第(4)类适龄儿童。家长在收到录取短信后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 学校将对所有审核通过适龄儿童进行分类公示。在审核通过适龄儿童中进行第一批次录取并确定剩余学位。如果剩余学位大于或等于第二批次录取人员,则全部录取;如剩余学位小于第二批次录取人员则采用现场公开摇号方式进行第二批次录取。公开摇号后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若本人愿意服从调配,则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配安置入学。 4、学校对所有录取结果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报名时间: 本次网上报名网址及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7日零时—2019年7月31日24时。过时不再补报。 报名咨询电话:15283605144赵老师 18990489669吴老师 报名监督、举报电话:3126232(县教育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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