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缅怀的社会新风,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扫墓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现向全体师生及其家长倡议:
红城绿谷是我家
山清水秀景色佳
护林防火有制度
祭祀焚烧隐患大
绿树鲜花寄哀思
平安家园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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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致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倡议书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它不仅仅是人们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节日,也是人们传递情亲寄托哀思的纽带,更重要的是学习先辈烈士们的优良品质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审视自己的不足,修正自己,带动后人;感悟人生价值,弘扬正能量。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扫墓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特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故人”。希望广大群众在怀念先烈祭奠亲人时,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传统祭祀用火陈旧习俗,树立低碳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把祭奠故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种植纪念树、敬献鲜花等低碳环保无烟火的文明祭祀方式进行表达。这既是对故人先烈最好的祭奠,也减少了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隐患。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竭力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村委会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
三、做森林草原防火的同行者。“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森林草原防火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积极参与,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参与到建设绿色美丽幸福新泸定的行动中来。
“文明祭祀、无烟清明、平安泸定”需要您的参与。
泸定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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